关于我的朋友叙事作文锦集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朋友叙事作文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雨哗哗地下着,我撑着伞像往常一样回家,车川流不息[注: 川:河流。形容行人、车马等象水流一样连续不断。],繁华的灯光像天上的星星一样繁密,但比往日暗淡了许多,我经过楼下的公园,回首望了望滑梯,突然耳边响起一阵声音“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我的脑海浮现出一些画面……
那是一个炎热的中午,我正闲着没事做,到楼下去闲逛。毒辣的太阳照着大地,周围死一般寂静,正当我觉得无趣想回家时,看见了一个陌生的身影,百般寂寞的我非要找一个人玩。“你好!可以跟我一起玩吗?”“可以啊!我们一起到公园玩吧。”
我们快乐地向公园跑去,原来他也感到无聊,想找个人玩,我们都想如获良友一样,笑着乐着跑着。我们快乐地跑到公园,堆沙子,滑滑梯,骑木马,从沙堆玩到了滑梯,从滑梯又跑到了木马。当我们玩累了,坐在滑梯上休息时,只听一声“喂!你们干嘛坐在我的地盘上。”一个小胖子带着三个小孩对我们说。“关你什么事啊!这你管吗?”我不平地答道。“怎么,想打架吗?”“来啊!打我啊!”眼看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开始了,知了声本欢快地响着,现在也不响了,风吹的更大了,地上的树叶不断卷起。
只见小胖子向我冲来,伸着笔直的拳头,像一只愤怒的老虎,我轻轻一闪,再用力一推,他笨重地倒下了,其他三个人见老大倒下了,个个像亡命之徒[注: 指逃亡的人。也指冒险犯法,不顾性命的人。]一样,都冲过来围攻我,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我不一会就被人按下了,本以为他会坐着看戏,可只见一个个捂着脸,惨叫着离开我。我才知道他帮了我,但他也伤的不轻。
他们走了,我们坐在滑梯上处理伤口,我小声的地说道:“对不起,我连累了你。”“没关系,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他微笑地对我说,接着,拿出两颗棒棒糖,我们有滋有味地吃着。我逐渐认识了他,他是一个正义,勇敢,而且不畏强势的一个朋友,这才是真正的朋友,现在我们虽然身个一方,但我们的心却紧紧连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我眼前的滑梯显得无比暗淡,我仿佛看见我们小时的影子,也正在消失,月光下的滑梯,有些凄清,有些苍凉!
回首望了望滑梯,我脸上多了两条泪痕!
我左手握着六个核桃右手拿笔写下了这个题目。
讲台上老班高谈阔论,无非是时间不等人,大家要珍惜时间云云。这些早被同学们倒背如流。但想想也没错,初二就这样稀里糊涂嘻嘻哈哈的过去了。
老班讲了个老掉牙的冷笑话却使全班哄堂大笑。我也只好象征性的随波逐流。唉,人真虚伪!我在想初三开学还能否与我的Ta相聚。
人的记忆力确实不怎么样,而且最悲催的是快乐的事消失的速度比光速还 快,那些伤心事想甩也甩不掉。过去所发生的种种几乎已退出了我的大脑程序,当然我并不是说我没有悲伤的回忆。初一的记忆离我远去,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得了某种记忆消退症。不过还好,初二的记忆无比清晰。不管是八卦论还是曾经带头吃过的花瓣还是所信仰的神圣四叶草还是小打小闹。
我的朋友不算少,但圈子却极小。再加上我刁蛮任性容易得罪人的臭脾气, 好朋友没几个。放眼全班,除了那五个人以外很难有人包容我的任性毒舌。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没错,我爱Ta们。
傲爷是我们六个人中年龄最小的,但却最大谱,不过头脑却是极好的。娴妈是我最爱的人,我是互相倾诉的垃圾桶。小青子绝对是女强人,我曾无数次想过她将来叱咤商业界的样子,不过再霸气也是女生。童妈呢,其实是帅哥一枚啦,他也是我们这几个人中唯一一个恋爱且经过老班棒打鸳鸯还不离不弃的专一男。还有小艳子,她是一个自私却又极爱哭的静若处子动如疯兔的标准才女。
曾经有将近一个学期的时间与傲爷同桌。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最最最悲痛 欲绝的事情。说实话老班实行自由选位政策,我大力支持。只是当初头脑一热上了贼船。整个冬天,不但没有暖气,还要受尽傲爷的折磨。当然每次的战争是傲爷挑起,以我的胜利结束。熬夜长得很Q,很萌,绝对对得起他的年龄。身材那叫一个苗条啊,我看了都超自卑的!我们唯一的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毒舌,骂人不带脏字儿。这是种艺术。傲爷和我每时每刻都在互讽吵架,有我们的地方就没有安宁。临放假,我对他感叹以后不能和斗嘴的日子该怎么办。他竟然说没他的日子我肯定会很滋润。我以为他良心发现了就客气的回了一句,是啊,你也一样吧。可傲爷这货使劲点头,恩恩恩恩有一大批的追求者呢!哦我晕!
和娴妈认识两年了,从初一开始。她是转学生,一开始我们便是同桌。后来又分开了,再后来阴差阳错又坐到了一起,最后我们分在了一个班中。娴妈很是奇怪。有时很可爱,可爱的想让人揍一顿,太不符合她的性格。也许她唯一的可爱基因也被我扼杀了。有时她是人来疯,有时则像一个忧郁的诗人。我们最喜欢的课是周五下午的体育课,因为每节体育课都是自由活动。我俩经常一前一后或并肩沿着操场走,冬天数数鸟窝,夏天看杨柳飘飘。恶作剧是我们的最爱。一次娴妈遇到了一只可怜的气息奄奄的天牛。娴妈很伤心的说,天你哥哥快死了,我们把它入葬吧。我说,好啊好啊。于是,我亲自挖了一个坑,娴妈亲手小心翼翼的把它放进去,一脸严肃,双手合十。我在旁边虔诚地刻上了“天牛哥哥之墓”。即使我们明明看到了天牛哥哥的四肢还在不停的晃动。后来,小艳子一直说我们太邪恶。
童妈是我哥。呵呵,辈分有点乱,不过这是事实。和童妈认识的时间最长,从小学到现在。我可以骄傲地说,我是看着我哥长大的。在这别人都尊称我为大哥的年代,只有童妈“妹啊,妹啊”的叫。我说叫那么亲干嘛,不怕嫂子生气啊。还有我不得不补充下,嫂子也叫我哥。看出来我有多么德高望重了吧。童妈是我欺负的最厉害的一个。每次傲爷惹我生气后,我就把一张纸撕得粉粉碎,然后一股脑塞给童妈。我知道童妈是不会生气的,童妈每次都会说我没欺负我是应该滴。这也是我叫他童妈的原因。没错,他拥有每个妈妈都有的温柔,大度。童妈自认为他自己很帅,傲爷也这样说。我说认识你这么多年我怎么没发现呢。不过你背影很帅,笑起来很帅。我会给你发个最佳背影奖。
小青子是我的最佳拍档,老班的心腹,我们班的卧底。她是纪律委员却有着班长的实权。每节自习课都提着老班的“尚方宝剑”来回巡逻,弄得全班跟犯人似的。课上归课上,课下小青子是闹得最疯的人之一,神马班级纪律早抛到九霄云外了。我觉得我和小青子是心有灵犀的。在这个听风就是雨小道消息漫天飞的时代,学习一样特殊技能是很重要的。我和小青子在商量大事时,更多的是眼神交流,而90%的时候是没错的。这几天有人在追她,长得那叫个不堪入目。小青子当然要拒绝。但我没想到大姐大的小青子却不敢直接找他抑或在绝情点儿。小青子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说你不了解我吗,我会那么绝情的。自己不快乐干嘛要强求。小青子是信任我的,但她始终不敢直言面对,其实她也是个小女生。
小艳子是我的现任同桌,绝对绝的才女。小燕子爱哭,是众所周知的。她的泪腺超发达,但自从跟了我以后,我的正能量传播给了她。从一周哭三次,一次哭十分钟以上变成了一周一两次,也不会大滴大滴地掉眼泪了。不过我听说眼泪可以滋润皮肤,怪不得小艳子那么漂亮呢。有一阵子,我看了兰玉的婚纱,美翻了。于是乎自己笨手笨脚地画了几套,让小艳子评一下。后来我们花了整节政治课谈论自己心目中的婚纱,从伴娘到捧花就是没有新郎。幸亏韩女士(政治老师)没发现我们在做白日梦,否则就出大糗了。小艳子认为四叶草是神圣的,每次大扫除都要拉着我去找四叶草。每次我在前面找小艳子就在我走过的地方喊有四叶草,我回头一看果然是。后来我总结了一个规律,就算把四叶草放在我面前,我也不会看出它有四片叶子。什么四叶草,迷信罢了!
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我爱的初二的那些人。尽管我们三天一大闹,两天一小闹,尽管某人很臭屁不承认这是友情。但就是这些人陪我结束了初二生涯。
这就是我的初二。
这就是我的Ta们。
她叫方延。圆圆的脸,眼睛很漂亮,看起来很有精神;嘴巴没有什么特点,但是经常挂着笑容,让我记住了她。在我印象中,她嘴边有酒窝,笑起来非常洪亮。
她很爱笑,笑起来很可爱,笑容甜甜的。不笑时没什么特点,笑起来让人很容易记住她,特别是那个笑容,看起来温顺极了。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二胡老师那儿,也就是那天下午,她成了我的好朋友。在隔壁练习时,认识了她。她后面才来,我已经上完课了,我们在同一个房间练习。她看起来很好接近,感觉挺活泼的。我忍不住问她在A组还是B组。她笑着说,是在B组。看来是同组的呀!我感到开心。“你拉哪两首?”“《山村小景》和《赛马》……你呢?”“《江南春色》和《赛马》。”……“你要能拉得像老师那样吗?”“不行啊。没办法那么快。”“对啊,老师好厉害呀!”“你拉得已经比我好多了!林伟老师说,我拉出来的不叫《赛马》,跟散步一样,慢慢悠悠的……”
不知不觉间,我们聊聊了起来。我听了她拉的曲子,只感觉前途一片黑暗!我拉得比她差,而且不只是一点儿。不过,她拉的《赛马》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后来练习时,目标成了赶上她的《赛马》。比赛前交的这位朋友,看来也是个很好的.老师呀。她的话对我很有帮助,真是:“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不过我不知道老师听说我拉得快了,功劳最大的其实是方延后,会怎么样。
她真的很活泼,很热情,比赛后,在“五店市”的一家店里遇见了她和她爸爸。吃饭过程中,我有一次路过她那儿,她拉着我要我吃海蛎煎。我说我吃过了。她硬说很好吃的。我们要走了,我去找她,她一见我,又是笑容满面,真的很可爱。
这就是她,聪明、活泼,又爱笑,对朋友很热情的她,其实,她还很贪吃呢,她似乎只会笑,永远不会生气。爱笑的女孩儿运气不会差的,希望她永远都这么可爱。
友情不是一堆华丽的辞藻,而是一句热心的问候; 友情不是一个敷衍的拥抱,而是一个会心的眼神——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能没有父母,也不能没有朋友。友情就好比是寒冷冬天里的一缕阳光,给予人温暖与幸福。有时候,它又好似一根火柴,虽然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光亮,但却足以在你迷茫之时为你照亮前方。一个人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拥有一个心地善良,为人正直的朋友。
她叫孟春彤。我和她,在友情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有过争吵。有过不和,但其中,却又参杂着许许多多美好与快乐的事情。酸甜苦辣,样样都有。或许是我们都已经长大的原因,两个人的生活中,多了一些谅解和宽容,还有快乐。少了一点争执与嫉妒。不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伤害感情。生活中变得形影不离,十分友好。
长个十厘米左右的卷发小辫子,粉红的脸蛋,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还有那高高的个子。她不喜欢赶时尚,时常规规矩矩的身穿一身干净的校服,胸前无论何时何地都会佩戴一条鲜艳红领巾。特别遵守学校的规定。他学习十分的出色,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在纪律上她严格要求自己,对待任何事情都是十分的认真,一丝不苟。因此,她成为了我这个“马虎虫”的学习对象。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感冒而旷了一天课,有很多知识的练习题都没有听到老师的讲解。有一些问题还没有弄懂,正愁眉苦脸地坐在座位上发呆,,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满脸微笑地向我走来,对我说;“我来为你讲讲吧!”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并不是普普通通的六个字。它好似在我感冒之时,递来的一杯温水一样。我的朋友,在我还没有回答一声:“好吧!”的时候就已经为我认真的进行着讲解。看着她那亲切的眼神,温和的态度,我好似受到了春风带给我的惬意之感。我第一次这么深刻的感受到,原来,这就是友情,这就是朋友的关爱!我再一次抬起头看着他那炯炯有神的大眼,又一次泛发出那心灵深处的触动:好温暖!
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可以描绘出我和她之间的情谊,没有什么优美的音乐可以唱出我对她的感觉。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但我可以说,她,是我小学时代的一个挚友,一个值得我去尊敬的女孩子。
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几个都很正直的朋友。朋友之情值得我们用一生去珍藏。
我有一个好朋友,小名叫乐乐,是个胖嘟嘟的小姑娘。我们在同一个班级里,因为我们俩的家离得比较近,所以,经常在一起玩,乐乐像个男孩子一样,还学过跆拳道,和她相比,我就是个柔弱的女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经常帮助我。
有一次,我到她家玩一种有意思的电脑游戏,叫《QQ飞车》,是新推出的网络游戏。我正在学习当中,乐乐却玩得很熟了,她先示范的玩了一次,轮到我时,她告诉我:“慢慢来,一定要稳,熟能生巧,一定会学会的!”我试着开起了飞车,但拐弯太难控制了,到了断坡的时候,我跳了几次都过不去,乐乐说我就是太着急了,没把握好起跳的时间,不能急于求成。于是,她和我一起控制,就顺利跳了过去。还好有个高手助阵,不然我的“小命”就保不住了。
时间在我俩开心的笑声中,不知不觉的过去了。我也该回家啦,在回家的路上,我在想,无论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中,朋友是不可缺少的,多一个朋友,多一份快乐;少一个朋友,少一份喜悦。
也许,在我们身边都会有很多的朋友。但是,我觉得乐乐是我现在最好的伙伴,最好的朋友。
文档为doc格式